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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发布日期:2024-08-31 浏览次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重视投资人回报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便利未分配利润转正后续实施分红。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856,107,181.87元,盈余公积金12,957,394.02元,资本公积金1,893,988,099.24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2,957,394.02元和资本公积金

  公司母公司于2019年及2020年亏损较大,主要受原大股东债务纠纷涉诉事项判决结果的影响,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了预计负债;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上升,财务费用增加。

  本次弥补亏损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减少至 0元,资本公积金减少至50,838,311.39元,全额弥补母公司2023年度累计亏损(即母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负变为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2024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母公司本次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其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母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